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:2024-02-18,更正为:2024-02-25。
3.1、采购项目概况更改为:“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2024年春期至2026年秋期学校试卷等印刷服务。”
3.2.2服务要求,序号1,1.2项更改为:“机器设备、纸张与人工、电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,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,采购方不负责处理遗留问题。所有设备必须在合同签定后10日内安装到位。”
3.2.2服务要求,序号1,1.7项更改为:“成交供应商每次所购的油墨必须为原装正品,达到国家环保标准。”
3.4 其他要求 更改为:“★服务期限1095天为实质性要求、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。”
2、根据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》(川财采﹝2018﹞123号)文件,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、融资难、融资贵的困难,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—金融服务平台,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“政采贷”银行及其产品,凭项目成交结果、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、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。